2007年5月22日 星期二

事由:關於匪共外銷烟毒套取外匯資料事

讀過陳永發老師〈紅太陽下的罌粟花--鴉片貿易與延安模式〉宏文者,應該對「經濟命脈」之於一個政權的存續何等重要,有深刻的印象。前一陣接觸外交部一批檔案,其中有一件可謂此題目之績集,值得提供參考。
中華民國駐澳大利亞國大使館,於中華民國五十二年九月廿七日發給外交部一則代電,指澳國外交部官員很想了解匪共外銷烟毒套取外匯的情形,特委託該館代為收集可靠資料。文中希望外交部「迅賜檢寄」上項資料,俾便「轉致運用」。在短短的代電之後,存有一份〈共匪從事國際販毒活動概況〉附件,時間註明為「五二、一○、三○」。


目錄共分「經營機構」、「植毒區域」、「製毒工廠」、「運毒包裝」、「販毒路線」、「海外販毒組織」、「海外販毒活動」、「海外販毒目的」等8項,像極一份文宣資料。在短短5頁的篇幅中,值得注意的是有許多具體的指控和數據。例如宣稱毒品種植面積達1.5萬至2.1萬噸。最酷的是指出各地製毒工廠的名稱,包括北平(在我方文件中始終稱北平)的「特別物品加工廠」,天津「特別貨物製造廠」、大連「製葯廠」、南寧「特種原料製煉廠」、廣州「華南製藥廠」、上海「化學製葯廠」、昆明「特產品提煉工廠」等。另外在東京、澳門、香港分別於1959年、1960年8月和11月破獲「匪製毒工廠」(這部分似可檢閱當時各國媒體報導以查證)。海外販毒組織,包括「澳門南光公司」、「香港華潤公司」、「東京三一公司」、「新加坡中國銀行」等,皆以推銷土產為掩護,從事販毒活動。甚至,還大量派遣種植毒品人員前往古巴協助種植鴉片,供銷美國及南美各國。最後,對共匪海外販毒的目的,文件的說法為:「赤化自由世界,麻醉人類,和奪取外匯,搜購戰略物資,以及資助各地共產黨與左派社團活動經費」,而且收益也搞「三三制」*,1/3為販毒人員利潤,1/3換取戰略物資及糧食,1/3資助各地共黨與左派。文末宣稱,共匪每年外銷毒品總值在3億美元以上**。
我認為,捨去意識型態後來看,「奪取外匯,搜購戰略物資,以及資助各地共產黨與左派社團活動經費」之說具有「合理的可信度」***。目前我沒有看到1950年代的相關資料,但1960年中蘇交惡後,中共如何自其他管道取得一個國家(或政權)生存與發展必要的外匯?除了正常的貿易門道外是否果然有此旁門左道存在?的確是一個可以深入探究的題目。

*此說為本文作者所戲用,呼應關老師對中共黨史的數字考證大作。
**3億美金有多少?提供2個參照數字做為對照。台灣自1951年到1965年總計接受美援14.8億美元(不含軍援約45億);國民政府自大陸撤退台灣時帶來的黃金,約5至10億美元(均取自《維基百科》)。個人覺得3億美金之說,應有誇大的嫌疑。
***除了證據會說話外,合理的邏輯演繹也是學術研究尋求突破的重要方法。正如陳永發老師前揭文,並非最早提出中共在延安植售鴉片的說法。王健民的《中國共產黨史》(第三編延安時期),即曾提出影印本的「淮太西縣煙土征收與管理辦法」為證。但陳老師在缺乏一手資料的情況下,仍以「合理的可信」細密論證此題,使此說由一個宣傳命題成為學術命題。

1 則留言:

  1. 聞所未聞。如此一資料不是造假用來宣傳,則一些黨史上的說法可能都要更正。如PRC的社會主義原始積累就不止於來自工農業產品的不等價交換(國內剝削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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